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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欽州市委:
貴單位在市政協六屆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統籌各方力量,加快推進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創建工作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經與市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等單位共同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關于“加強統籌協調力度,形成創建合力”的建議
1.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作用,合力推進申報工作。一是爭取上級支持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工作。2023年7月我局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到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匯報請示,申報工作獲得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支持及指導,隨后向市人民政府請示支持落實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經費、成立專門保護管理機構、邀請專家到欽指導等工作。二是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報告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工作情況。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先后于2024年4月及5月聽取我局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今年以來市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也先后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報告欽州老街有關工作情況,爭取上級力量支持我市歷史文化傳承保護、創建歷史文化名城工作。三是合力推進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利用,為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奠定基礎。欽州市歷史文化街區是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區域,2020年以來,我市各有關部門合力推進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管理和利用,累計統籌資金1.94億元,先后推進完成老舊城區改造提升項目,中山路、占鰲巷旅游開發項目(一期),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及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等項目。
2.組織專家指導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工作。一是爭取邀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專家蒞臨欽州指導申報工作。2023年以來我局多次報請市人民政府,爭取邀請國家級專家到欽查找清楚我市申報工作存在的問題,為我市出謀劃策、指明方向。二是組織本地專家召開座談會研究申報名城保護亮點工作。2024年3月,我局邀請民革欽州市委、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市委黨史研究室、市文聯、市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等單位專家召開座談會,研究我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亮點工作,與會專家提出若干有針對性的策略建議。
3.對標申報要求和工作清單,有序推進保護對象認定公布工作。一是歷史建筑認定公布方面。2024年5月至7月我局牽頭組織市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等單位開展了第三批歷史建筑確定工作,2024年8月,經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三批歷史建筑共9處(其中占鰲巷歷史文化街區3處,竹欄街歷史文化街區6處)。截至目前,欽州市本級累計公布歷史建筑3批共39處,3片街區均滿足歷史建筑不少于10處的要求。二是文保單位核定公布方面。欽州歷史文化街區范圍內已公布15處不可移動文物,其中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8處,當前我市正在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正在復核和新登記歷史文化街區文物,待四普工作完成后會認定和公布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完成申報歷史文化名城需10處以上文物保護單位要求。
4.強化宣傳,營造濃厚創建氛圍。2024年來,在部門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新媒體平臺等推出歷史文化名城相關宣傳資訊220余條,著力提升人民群眾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知曉率、參與率,營造共保共建共享的濃厚氛圍。
(二)關于“加快編制保護規劃,統籌保護發展”的建議
一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工作方面。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我局多次與規劃編制單位溝通商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內容及費用,并專門請示市人民政府協調解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費用(約需220萬元)。根據市人民政府批示精神,在平陸運河建設期,城市區變動較大,不利于歷史文化名城的申報和驗收,成熟度不高,因此未能落實保護規劃編制費用,目前暫未正式開始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二是市本級已公布第一、二批歷史建筑測繪建檔方面。2024年7月我局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工作要求,聯系測繪單位對未按照要求測繪建檔的歷史建筑按標準進行測繪。截至目前,累計完成第一、二批歷史建筑29處測繪建檔工作。
(三)關于“健全保護管理機制,促進持續發展”的建議
一是健全保護管理機制方面。2023年下半年以來,我局積極報請市人民政府盡快研究成立專門保護管理機構,統籌協調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有關工作,爭取明確保護管理部門、職責分工,配備保護管理專門人員,落實人員編制和保護經費。2024年5月,欽州市機構改革將市自然資源局的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申報、認定、規劃編制職責劃入我局。目前,我市暫未成立有專門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機構,也未能落實保護管理專門人員和保護經費。
二是完善保護管理規定方面。2024年7月我局向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提出2025年立法項目建議,建議制定《欽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目前欽州市正在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今后將適時開展《欽州市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規定》研究起草工作,完善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低級別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政策與法規。
三是公眾參與歷史文化保護渠道方面。欽州市積極提供社會公眾參與保護工作監督、反饋意見的渠道,如開展文物普查工作時通過網絡平臺、媒體等向社會公開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在門戶網站上向公眾征集歷史建筑認定公布意見建議,讓公眾參與到歷史文化保護工作中。
(四)關于“積極穩妥開展申報工作,實現創建目標”的建議
由于我市尚未開始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申報工作還未進入評估階段,組織編制欽州市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圖集資料及宣傳片等申報材料時機還不成熟。根據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要求,在評估階段,須先通過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評估并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再報請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組織專家評估;在審查階段,經評估符合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條件標準的城市,于2年內達到申報工作要求后,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組織專家論證、審查,最后報國務院批準。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局將會同文旅部門統籌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持續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文物局關于印發<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科規〔2020〕6號)要求,合力做好準備階段的各項基礎工作。普查歷史文化資源,積極開展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公布、文物保護單位核定公布及歷史建筑的認定公布,推進完成保護對象測繪建檔、掛牌等任務。待做好充分準備、條件成熟后,再按程序提請市人民政府逐級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提出評估申請。
感謝貴單位對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9月19日
(聯系人及電話:閉道鵬,077728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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