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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屬各有關單位,局機關各有關科室,蘭州市建筑業聯合會,各建筑業企業: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加強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準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建市〔2010〕128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以及“雙隨機、一公開”等有關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全市建筑業企業資質批后動態核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標
通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著力解決建筑企業資質監管、業績核查以及人員和從業資格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打擊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的違法行為,逐步形成“寬進、嚴管、重罰”的工作導向,建立風險可控、規范有序、利企便民的建筑企業監管長效機制,為我市建筑業高質量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核查范圍
注冊地在蘭州市范圍內并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建筑業企業。重點核查:
(一)發生過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
(二)出現過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
(三)在資質申報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被通報的企業;
(四)未按時報送建筑業統計報表或建筑業經濟指標統計報送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
(五)近2年來發生過資質重組、分立、合并、變更的企業;
(六)建筑業企業成立后3年內未承攬工程的;
(七)被投訴涉嫌存在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
(八)核查部門認為需要啟動動態核查的其它情形。
三、核查內容
(一)企業是否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
(二)企業主要人員情況。包括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種類、數量及構成情況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
(三)企業辦公場所、技術裝備情況。實地檢查辦公場所、資質標準要求的廠房和主要設備購置發票臺賬;
(四)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等統計數據上報情況。包括統計局統計報表上報情況,檢查是否按時如實報送;
(五)企業是否存在不良行為信息記錄,是否存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違法、違規行為;
(六)其他需核查的相關信息。
四、核查人員
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由市住建局建管科負責,局審批科、市招投標中心、市建設稽查執法支隊配合。對建筑業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時,應當委派2名以上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進行核查。
五、核查方式
核查工作采取信息系統核查與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隨機抽取核查對象,檢查人員通過建筑市場監管平臺對核查對象的基本信息與主要人員是否滿足相關核查標準進行比對,并結合實地核對入庫人員證書原件、查看社保證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檢查工程項目等方式對企業的現有資質情況和市場行為等進行檢查,同時填寫《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情況記錄表》(見附件)。
六、核查結果和處理
核查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兩類。
對于核查不合格的企業,將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對不合格企業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并在建筑市場監管平臺進行屏蔽。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整改結束后經復查合格的在建筑市場監管平臺進行解鎖;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撤回并依法注銷企業資質。
七、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重視。各建筑業企業要高度重視資質動態核查工作,及時上報相關資料,做好企業自查和備查工作。受核查企業必須提供真實資料,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在核查時必須到場,并積極配合核查人員工作,資料不齊或者無法提供原件的,應予以說明。對動態核查過程中企業不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或者拒絕、妨礙監督檢查的,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進行查處。
(二)落實監管責任。各相關科室和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資質核查工作,加強工作協調配合。核查過程要全程留痕,妥善保管資料,及時歸檔。對核查出的問題,要建立問題臺賬,制定整治措施,逐一整改銷號,對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認真分析原因,及時查漏補缺,補齊短板和不足,注重夯實工作基礎。工作人員在動態核查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切實做到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相關科室和單位要從優化營商環境、凈化建筑市場、保障工程質量安全、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高度,引導企業和社會充分認識開展資質動態核查專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有利于核查行動開展的輿論氛圍,確保動態核查行動有序開展,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
(四)建立長效機制。自2023年起,我局將對全市建筑業企業開展定期、不定期的動態核查,并將抽查結果及時公示,督促企業整改,資質動態核查全面常態化開展。對不滿足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我局將依法依規限期整改、撤回或建議上級主管部門撤回資質證書。通過常態化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分析總結經驗,逐步形成預防、查處和監管相結合的建筑市場監管長效機制,促進全市建筑業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聯系人:張巧稚 聯系電話:8456630
郵箱:lzsjsjjgc@163.com
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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