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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建設(與交通)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各建設(代建)、施工、監理和建筑起重機械相關單位:
根據《廈門建設局關于開展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專項督查的通知》(廈建工〔2023〕72號)、《廈門市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通知》(廈建工〔2023〕97號)和廈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關于開展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拆安全專題整治行動的通知》(廈建質監〔2023〕6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各級關于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工作部署,為促進各單位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管理,消除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隱患,市建設局組織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下文簡稱市質安站)開展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工作,有關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從檢查情況看,大多數企業認真落實主體責任,貫徹落實相關規范標準和政府監管部門要求,建筑起重機械使用中的質量安全總體可控。但個別企業在建機安拆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安拆前條件核查、附著裝置安裝質量以及起重吊裝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強管理,確保質量可控。
(一)第四季度日常監督檢查
第四季度,市質安站根據《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的通知》(廈建質安〔2023〕34號),采取站科兩級“雙隨機”執法檢查、科室巡查、常態化專項巡查和防臺風專項檢查等方式深入一線,按照“雙隨機檢查與科室巡查對項目全覆蓋,專項巡查和監督檢測對企業全覆蓋、抽查項目機械數與市占率正相關”的原則,加大建筑起重機械監督檢查力度,本季度共檢查739臺次。其中,科室巡查423臺次,包括安拆環節抽查205臺次,占同期安拆總數38.2% ;“雙隨機”執法抽查218臺次;專項巡查98臺次。對6個項目相關責任主體記批評類信用監管行為(詳見附件1)。此外,檢測單位共出具建筑起重機械不合格檢測報告19份(詳見附件2)。
(二)第四季度專項監督檢測情況
第四季度,市質安站組織下半年建筑起重機械專項監督抽測,覆蓋28個項目、53臺機械(含塔機36臺、施工升降機17臺),涉及26家施工單位、20家監理單位,27家建機一體化企業,共發出監督檢查整改單28份。
(三)第四季度專項整治情況
根據省廳部署,10月持續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整治行動,如期完成省廳部署的任務。整個專項行動市建設局、市質安站按總數30%比例抽查建機一體化企業13家,培訓6期570人次,全數檢查在用建筑起重機械952臺,建機企業抽查發現問題7家、扣分27.8分,現場檢查發現問題機械211臺,停機8臺,對施工企業和建機一體化企業分別扣分81分、81 分。
市質安站根據工作實際,于9至12月分階段開展了建筑起重機械安拆安全專題整治行動,圍繞安拆專項施工方案管理、安拆人員管控、施工前條件核查和施工過程監控、建機一體化企業管理人員安拆作業面帶班制度、實體關鍵部位安全等重點內容開展監督檢查。共現場檢查265臺次,總體覆蓋率36.5%,其它形式全覆蓋,發現處理問題66臺次。為了更好促進企業培訓教育,推動施工現場建機安全管理人員責任落實,市質安站組織開展了建機安全管理知識培訓考試,于10月發布通知,梳理發布了12項建筑起重機械常用管理文件和標準規范學習內容,于12月28日組織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建機一體化企業相關管理人員共計231人集中考試,其中施工單位32家47人、監理單位28家45人、建機一體化企業46家(包括外地企業10家)138人參加考試,及格率分別為87.2%、88.9%、73.9%。對考試成績不及格者所在單位約談、發函,敦促企業加強培訓教育。
(四)第四季度差異化監管情況
第四季度,市建設局對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廈門寶航建筑機械有限公司承接的所有在建項目,美侖花園安置房(二期)、洪塘安置房-主體工程等2個項目開展差異化監管,對在廈門行政區域內有承接業務的,且2022年度省級信用評價等級C級的4家、10月1號信用評價得分低于70分的9家,共13家建機一體化企業的在建項目參照差異化監管規定進行監管。各被差異化監管單位思想上較為重視,能主動認真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市質安站按《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印發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差異化監管方案(暫行)的通知》要求,共組織對各差異化監管對象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雙隨機檢查與科室巡查)101次,專項巡查12次,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53臺,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處理,并責令相關責任主體舉一反三,全面查找整改、管理的薄弱環節,消除安全隱患。
(五)全年信用監管和日常檢測情況
市質安站全年共對20個項目記批評類信用監管行為,涉及建設(代建)、施工、監理、一體化及檢測等企業分別為2次、22次、19次、17次、2次,其中廈門寶航機械有限公司被記錄P3批評類信用監管行為1次、P5批評類信用監管行為1次、P6批評類信用監管行為3次(詳見附件3)。
各檢測單位全年日常檢測共出具建筑起重機械不合格檢測報告93份(詳見附件2),涉及58家施工單位、29家建機一體化企業,廈門思總建設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施工單位和廈門浦合機械有限公司、廈門欣偉強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廈門荊順建筑機械有限公司等建機一體化企業多臺次機械不合格(詳見附件4);檢測不合格塔機52臺,不合格施工電梯41臺,整體檢測不合格率2.36%,塔機不合格項主要分布在結構53.75%、基礎20%、作業環境18.75%;施工升降機不合格項主要分布在作業環境27.62%、結構25.71%、基礎22.86%、安全裝置12.38%等(詳見附件5)。
二、主要問題
(一)安全管理問題
1.管理人員履職能力不足。從市質安站12月28日組織的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知識考試成績看,在提前2個多月通知并給出考試內容目錄(管理文件及少量常用規范)情況下,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和建機一體化企業三類安全管理人員及格率分別為87.2%、88.9%、73.9%,三類單位在安拆相關考題上的總體及格率僅為60%,相當部分管理人員對相關規定、規范不熟悉。從日常監督檢查情況看,部分項目施工單位機械員不了解本項目建筑起重機械情況,業務水平低,未掌握建筑起重機械相關專業知識。如:綠發新時代廣場A地塊、西山水廠深度處理一期工程、閩南佛學院異地遷建(下院建設)項目主體工程等項目施工單位機械員對塔機安拆作業流程不熟悉,不能有效檢查督導塔機安拆作業。
2.安拆管理不扎實。個別項目存在作業前未按規定開展安拆條件核查、建機一體化企業管理人員未到崗等問題。如:鐘宅北苑安置房二期工程(06-08C20、06-08C23地塊)地下室及上部主體工程施工、監理單位在塔機閩DO-T00189頂升加節前未按規定組織核查,條件核查表未注明設備備案號的情況下仍核查通過,核查流于形式;鐘宅北苑安置房二期工程(06-08C11、06-08C13地塊)地下室及上部主體工程、碧海嘉園項目塔機在安裝過程中,建機一體化企業現場安裝負責人未按規定到崗履責;太古翔安新機場維修基地項目安拆現場拉設警戒線未閉合,未形成封閉的警戒區域。
3.執行施工方案不到位。個別項目施工隨意,未嚴格遵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如:思明區2022P12地塊商品房項目主體工程塔機閩DO-T00379格構柱基礎最下一道水平桿、斜撐桿、水平剪刀撐桿未按專項施工方案要求設置;綠發新時代廣場A地塊施工升降機閩DO-S00650已安裝至346.5m,設置41道附著,其專項方案中附著架與主樓連接固定方式為螺栓,現場實際采用焊接(大多數)和螺栓固定2種,且焊接方式未在專項方案中明確焊縫等級和焊縫檢測方法。
(二)實體安全問題
1.自由高度超高。如:思明區泥窟石村安商房E04地塊主體工程塔機閩AD-T01019自由端高度達38.65m,超過說明書37.45m的要求。
2.附著裝置存在安全隱患。個別項目附著裝置隨意設置,與使用說明書不符,且無相關技術資料。如:思明區泥窟石村安商房E04地塊主體工程多臺塔機附著裝置不規范,塔機閩AD-T01019第二道臨時附著和第二道正式附著施工過程拆除錯誤,將臨時附著當正式附著使用,導致附著間距小于說明書要求;塔機閩AD-T01018右側附墻支座與主體結構采用穿墻錨固,未見相關方案及支座背板等型號尺寸信息;施工升降機閩AD-S00945第四道附墻斜撐桿耳板存在擅自焊接現象,未見焊接施工資料;新會展中心-會展酒店項目塔機閩DF-T18327附著框與內撐桿未在同一平面內,安裝不到位;閩南佛學院異地遷建(下院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施工升降機閩DB-S19530最上一道附著設在大跨度懸空梁上,設計未復核驗算。
3.起重吊裝作業不規范。個別項目起重吊裝作業管理混亂,存在使用不合格吊索具,未使用專用吊籠吊運長短不一、規格不同的材料等情況。如:鐘宅北苑安置房二期工程(06-08C20、06-08C23地塊)地下室及上部主體工程存在現場碎模板、防護欄桿和盤扣鋼管材料未使用專用吊具,不同規格尺寸混吊的情況,吊運時存在散落風險;同安新城西柯法庭項目起吊箍筋未采用專用吊籠;馬鑾灣新城海滄蕓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3地塊、HC-4地塊)項目存在鋼絲繩吊索斷絲現象。
4.金屬結構連接不可靠。部分項目存在金屬結構件未緊固到位,連接件與使用說明書不符或使用非原廠配件等問題。如:新機場項目-機場工程-航站區工程-二標段塔機閩DB-T18998第3節標準節水平桿連接螺栓未緊固到位,第8節標準節休息平臺固定夾板螺栓松動;西海灣郵輪城5#地塊項目塔機閩AA-T04916第一個標準節一處腹桿連接螺栓未緊固,第二、三節標準節兩處彈簧墊損壞;2012JP03地塊A5子地塊(地下室及上部主體工程)塔機閩DB-T19708塔身標準節連接銷軸平墊未使用原廠鍍鋅墊片;2022TP02地塊樁基及主體工程塔機閩DF-T17887第二道附著的附著框連接螺栓有2處為M22,與說明書要求的M24不符。
三、處理措施
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市質安站均已發出責令整改單,要求相關單位認真嚴肅整改完畢,并舉一反三、開展全面排查。同時,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和《廈門市建筑市場主體信用監管行為操作標準(質安部分)(2021版)》等相關規定,市質安站對6個項目相關責任主體記錄批評類信用監管行為,約談企業負責人。
根據《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印發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差異化監管方案(暫行)的通知》規定,將中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聯合體)、中建八局東南建設有限公司、福建開輝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廈門寶航機械有限公司承接的所有在建項目以及第四季度被記批評類信用監管行為的碧海嘉園、鐘宅北苑安置房二期工程(06-08C20、06-08C23地塊)地下室及上部主體工程、廈門市思明區2022P12地塊商品房項目主體工程等3個項目列為2024年第一季度差異化監管對象。另對2023年度省級信用評價等級C級(待省廳公布)、且在廈門行政區域內有承接業務的建機一體化企業,2024年1月1號信用評價得分低于70分的7家建機一體化企業的在建項目參照差異化監管規定進行監管(詳見附件6)。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人員培訓,提升管理能力。各責任主體應重視培訓教育工作,加強新規范新文件新政策的宣貫,對市質安站《關于加強塔機消防安全的通知》(廈建質安〔2023〕79號)文要組織集中學習,扎實掌握。此外,要加大投入,提升建筑起重機械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履職能力,切實做到能力素質和崗位相匹配。市建設局和市質安站將適時組織相關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對不及格的人員提醒相關企業進行處理,約談相關企業;嚴查建筑起重機械管理人員履責能力和到場履責實際成效,特別是施工單位的機械員和建機一體化企業的安拆作業面帶班人員,發現專業水平低下,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人員,將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嚴肅處理。
(二)強化現場管控,及時消除隱患。近年來,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呈多發態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各單位重檢查、輕整改,未認真消除安全隱患,建筑起重機械帶病使用屢見不鮮。各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杜絕整改“差不多”思想,務必做到整改到位,務必消除安全隱患。市建設局和市質安站將開展建筑起重機械監督檢查“回頭看”,特別對各類檢查中發現重大問題不易消除隱患的項目,復查整改是否到位,隱患是否消除。
(三)加強安拆管理,嚴抓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拆是重大危險源,各責任主體對安拆工作要常抓不懈,持續保持高壓,嚴格落實市質安站《關于開展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拆安全專題整治行動的通知》(廈建質安〔2023〕60號)要求。根據第四季度的安拆巡查發現的問題,各單位應重點加強安拆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到崗履職,特別要關注建機一體化企業現場安裝負責人、安拆作業面帶班人員以及施工單位機械員的履職質量;要嚴抓施工前條件核查,充分發揮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的履職引領作用,對于未按規定開展條件核查的,嚴禁開展作業。市建設局和市質安站將對建筑起重機械安拆環節保持高壓監管態勢,持續開展現場抽查,對于安拆管理不到位依規從嚴處理。
附件:1.第四季度建筑起重機械問題較多項目及處理情況匯總表
2.第四季度暨2023全年建筑起重機械檢測不合格情況匯總表
3.2023全年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信用監管情況匯總表
4.2023全年施工單位、建機一體化企業建筑起重機械不合格檢測報告統計表
5.2023全年建筑起重機械日常檢測不合格項分布情況匯總表
6.2024年第一季度參照差異化監管的建機一體化企業
廈門市建設局
2024年1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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