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京建發〔2024〕32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有序有效有力推動中心城區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更好實現職住平衡,促進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現就調整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政策通知如下:
具有本市購房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家庭,可在通州區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一、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二、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通州區戶籍居民家庭。
三、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與在通州區注冊或經營的企業、疏解搬遷至通州區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未擁有住房,與在通州區注冊或經營的企業、疏解搬遷至通州區的企事業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有關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咸寧市2024-2026年度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定存銀行服務采購項目(項目名稱)招標公告
下一篇:政策新聞 | 梧州關于取消李獻陽等60戶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公告
推薦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