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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建規〔2024〕9號
各市(地)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管理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我廳制定了《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2月31日
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提高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提升行政效能,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省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簡稱施工圖)聯合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以下簡稱“施工圖審查”),是指施工圖審查機構(以下簡稱審查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對建設工程施工圖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內容進行的審查,包括消防、人防、防雷、通信等技術審查。
施工圖審查堅持先勘察、后設計的原則,同一工程項目的勘察文件和設計文件(含專項設計、深化設計等)原則上應當委托同一家審查機構審查。
第四條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住建部門)負責對全省施工圖審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各市(地)、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地住建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施工圖審查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標準、集中服務、結果互認、依法監督”的原則,依職責做好施工圖審查相關工作。
第五條施工圖實行全過程數字化審查,通過“黑龍江省數字化施工圖審查系統”(以下簡稱審查系統)實現無紙化申報、在線審查和實時線上監管。
審查系統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工程審批系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及備案服務系統、工程勘察數據系統、數字工地監測服務平臺等相關系統有效銜接、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第六條保密的建設工程項目及施工圖必須在線下按有關保密要求進行審查,相關信息不得通過審查系統傳遞和辦理。
第二章審查機構條件
第七條省住建部門按照《辦法》規定的審查機構條件,結合我省實際和各市(地)的工程建設規模,確定相應數量的審查機構。申請從事施工圖審查業務的單位,通過“黑龍江政務服務網”向省住建部門提出申請,線上提交申請資料,經省住建部門審核符合要求予以通過的,列入審查機構名錄并對外公布。
第八條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在《辦法》規定范圍內承擔施工圖審查業務,審查機構按承接業務范圍分兩類,一類機構承接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業務,規模不受限制;二類機構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業務。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應當委托具有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審查資格的審查機構進行審查。建設工程的規模劃分,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審查人員應當具備《辦法》規定的條件,其個人業績認定按照勘察設計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從事施工圖審查業務的60周歲以上審查人員不得超過該專業審查人員數量的1/2。
第十條對我省無相應審查資格確需送省外審查機構審查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將項目基本情況及擬委托的審查機構報項目所在地市級住建部門,市級住建部門報省住建部門同意后,由省外審查機構在審查系統中按本辦法進行施工圖審查。
第三章審查程序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按照黑龍江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清單要求,通過工程審批系統向審查機構提交申報資料,并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
第十二條施工圖須滿足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相關要求,屬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情形的以及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提交由省住建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出具的意見。
第十三條審查機構線上收到申報資料后,應確定是否受理,對申報資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予以受理;對申報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應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需要送審的全部文件內容及應補充改正內容。
第十四條審查機構受理后,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
(一)施工圖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還應當審查是否符合我省大跨鋼結構、建筑地基基礎設計等地方標準有關安全性要求;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揮工程)防護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還應當審查是否符合綠色建筑標準;
(六)是否符合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對超限高層建筑工程,還應當審查是否執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
(七)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建筑物配建移動通信、防雷等設施設計是否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
(八)無障礙設計是否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
(九)對既有建筑改造項目,是否根據檢查或鑒定結果進行設計;
(十)勘察設計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施工圖審查受理后,施工圖設計文件不符合技術標準或相關管理要求的,審查機構首次審查應一次性告知審查意見,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修改完善并再次送審查機構復審,對復審仍未合格的,審查機構按規定終止審查。建設單位因補充、修改設計再次申報審查的,發生的施工圖審查費由建設單位支付。
第十六條各地審查時限應根據實際需要參照《辦法》合理確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其他特殊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修改審查合格的施工圖,涉及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內容的,建設單位應填寫勘察設計修改記錄單,注明修改原因、依據和內容,并經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相關專業負責人簽字,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簽章,與修改后的施工圖一并上傳審查系統,送原審查機構審查。
原審查機構不再具備審查條件的,經項目屬地住建部門同意,可以由不低于原審查機構類別、符合審查條件的審查機構開展審查。
第十八條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施工圖審查,建立政府購買施工圖審查服務制度,保障購買施工圖審查服務經費;對未實行政府購買施工圖審查服務的其他地區,建設單位可自主選擇具備條件的審查機構。相關單位不得壓縮合理審查周期、壓低合理審查費用。鼓勵有關行業協會發布施工圖審查服務成本信息,發揮服務企業和行業自律作用,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九條施工圖審查完成后,建設單位、審查機構應當及時通過審查系統下載審查合格書、審查報告、審查意見告知書、審查合格的施工圖以及有關資料,并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做好歸檔保存。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各地住建部門應按照《辦法》要求加強對審查機構及施工圖審查質量的監督檢查,住建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要求被檢查的審查機構提供有關施工圖審查的文件和資料,并將監督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一條對檢查發現審查機構和審查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審查機構存在出具虛假審查合格書等嚴重情節的,提請省住建部門不再將其列入審查機構名錄。涉及消防、人防、防雷、通信等審查內容的,由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查處。
第二十二條審查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加強施工圖審查質量管控,提高審查效率和質量。各地住建部門應建立審查機構考評機制,落實審查機構及審查人員責任,提高審查機構服務水平。
第二十三條省住建部門對審查機構名錄實行動態管理,開展審查機構條件核查,審查機構列入名錄后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不再將其列入審查機構名錄。
第二十四條審查機構應當將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地住建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施工圖審查工作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檢舉、控告和投訴,依法對審查機構報告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企業、注冊執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二十五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施工圖審查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省住建部門印發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相關鏈接:https://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92/202501/c00_318031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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