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寧建規發〔2025〕7號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寧東管委會建設和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辦法》已經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5年第5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促進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具體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動態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和質量以及施工圖審查活動的監督檢查等。
第三條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監督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級、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監督檢查包括集中監督檢查和日常抽查,并與資質動態核查結合進行。
集中監督檢查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每年不少于1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隨機抽查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
日常抽查和動態核查對象主要為取得勘察設計資質6個月以上的;信用評價一般及較差或信用分3000分以下的;被實名投訴和舉報的;不按要求報送勘察設計統計月報、年報數據及其他情形的勘察設計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
第五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督管理內容按照《寧夏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監督管理導引》執行(見附件)。
第六條集中監督檢查的程序:
(一)制定監督檢查方案。
(二)確定受檢項目和受檢企業。抽取檢查項目和涉及的勘察設計企業數量根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抽查比例確定;抽取檢查項目涉及的施工圖審查機構為轄區內施工圖審查機構全覆蓋(不排查轄區外施工圖審查機構)。
受檢企業抽取原則:
1.上年度未抽查的勘察設計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優先列入檢查對象。
2.上年度受檢項目所涉及的勘察設計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被通報后未及時整改或依法查處的,本年度列入必查對象。
3.被實名投訴和舉報的企業列為必查對象。
4.其他情形。
(三)告知受檢企業。告知受檢企業如實提供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注冊執業人員和職稱人員的相關證書、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企業工程業績、有關工程勘察或設計業務的文檔、有關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承諾書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等。
(四)開展監督檢查。檢查部門確定檢查人員和專家作為檢查方。檢查人員庫的專家由勘察、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的專家組成。檢查組人員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應當簽署承諾書依法予以保密。
檢查方按檢查方案對檢查內容逐一進行檢查,如實記錄檢查情況,并由受檢企業和檢查方簽字確認后歸檔。
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受檢企業有違規行為的,核實后依法提出整改要求,責令限期改正。
(五)檢查結果。集中檢查結束后,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作出相應處理,處理情況予以公開。要求受檢企業限期整改的,應對受檢企業整改情況進行追蹤,并將受檢企業整改報告存檔備查。
第七條各市、縣(市、區)及寧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對本轄區內工程建設項目所涉及的勘察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資質(資格)條件、執業行為和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施工圖審查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違規企業或個人提出明確處理意見。
第八條檢查結果處理:
(一)涉及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執業行為、勘察設計質量、施工圖審查質量情況的,由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理。
(二)涉及企業資質(資格)條件的,由企業注冊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現行資質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在寧夏建筑市場監管服務平臺標注“資質異常”,并推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商注冊地不在我區的企業,由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匯總上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有關情況函告企業工商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本級及所轄縣(市、區)檢查情況統一匯總上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九條日常抽查和動態核查的程序、步驟和結果處理可參照集中監督檢查執行,具體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條勘察設計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工程勘察設計統計調查,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填報統計報表,按時提交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
第十一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時,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受檢企業應當配合監督檢查活動,不得拒絕或阻撓。
第十二條勘察設計企業應按規定將企業基本信息、從業人員信息、工程業績、個人業績等內容錄入“寧夏建筑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并及時更新。
設區的市級、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企業從業人員管理、信用平臺、工程業績、勘察設計質量監管等信息進行審核。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和施工圖審查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勘察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依法查處的勘察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及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納入企業或執業人員不良信用信息檔案。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14日。
附件:寧夏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監督管理導引
附件
寧夏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監督管理導引
一、資質(資格)條件
1.企業現有注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數量、條件是否滿足現行資質標準要求;
2.現有技術裝備是否滿足現行資質標準要求;
3.資質證書是否在有效期限范圍內;
4.辦公場所等是否滿足現行資質標準要求;
5.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及其他)和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
6.檔案管理制度是否規范,檔案資料是否得到妥善保存。
二、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執業行為
1.是否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攬勘察設計業務行為;
2.施工圖審查機構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
3.是否超出范圍進行施工圖審查;
4.是否使用不符合條件的施工圖審查人員;
5.是否偽造、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證書或者圖章,涂改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6.是否發生轉包、違法分包或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從事勘察設計活動;
7.是否利用虛假材料、偽造業績、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或者個人注冊資格;
8.是否存在專業技術人員和注冊執業人員同時受聘于兩個及以上單位的行為;
9.是否存在專業技術人員和注冊執業人員私自為其他單位勘察設計項目簽字、蓋章的,或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的行為;
10.有無注冊人員簽字不規范,簽章或字跡不一致的行為;
11.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
1.工程勘察報告、工程設計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2.工程勘察報告、工程設計文件深度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違規進行勘察設計變更及重大變更情況,簽字、蓋章是否齊全、合法有效;
3.工程勘察報告、工程設計文件是否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等內容;
4.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5.巖土工程勘察現場作業情況;
6.工程勘察報告、工程設計文件原始記錄與計算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7.是否存在未采用經審查合格的勘察報告進行設計的情況;
8.設計單位是否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
9.設計文件是否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是否提出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指導意見;
10.超限高層建筑工程項目是否存在未經審批進行施工圖設計的行為;
11.是否存在違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還應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中帶有“嚴禁”“必須”“應”“不應”“不得”要求等非強制性條文的情況;
12.是否執行抗震設防、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BIM技術應用、外墻保溫、無障礙設施等相關設計要求;
13.建筑節能設計是否符合要求;
14.建筑防火設計是否符合要求;
15.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內容。
四、施工圖審查執行情況
1.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施工圖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
2.是否存在錯審、漏審涉及消防安全性、人防安全性、建筑節能強制性條文及綠色建筑、抗震等有關內容的問題,包括對設計文件(含消防設計文件)未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帶有“嚴禁”“必須”“應”“不應”“不得”要求的非強制性條文的情況進行審查;
3.是否嚴格按規定對在勘察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并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進行審查;
4.是否按規定對勘察設計中采用可能影響工程質量和安全,且沒有國家或自治區技術標準的新技術、新材料進行嚴格審查;
5.勘察設計單位和注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并簽字;
6.是否按照BIM、外墻保溫、無障礙設施等相關技術標準進行審查;
7.是否對審查問題分類列出,引文準確,描述清晰;
8.是否對勘察設計單位的修改圖紙和回復意見進行復審,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行為全部予以糾正,對有關問題按規定處理到位;
9.是否按規定填寫審查意見告知書;
10.是否按規定在審查合格書和施工圖上簽字蓋章;
11.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施工圖審查質量相關規定的問題。
五、其他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監督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內容,國家自治區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規定需要監督管理的內容以及各市、縣(市、區)政策文件規定需要監督管理的內容都可以做為勘察設計活動監督管理的內容。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煙臺住建局2025年第十九批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事項審核情況的公示(01022025052001)
下一篇:政策新聞 | 山東住建廳關于劉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魯建罰字〔2025〕47號
推薦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