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省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關于印發《貴州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的通知
黔發改法規〔2025〕385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工業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水務)、農業農村、商務、能源、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為進一步提高招標投標活動的透明度,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相關部門制定了《貴州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貴州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貴州省交通運輸廳
貴州省水利廳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貴州省商務廳
貴州省能源局
貴州省廣播電視局
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貴州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號)精神,進一步提高招標投標活動的透明度,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現制定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如下。
一、適用范圍
自2025年7月25日起,貴州省行政區域內按照《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相關規定,必須開展招標活動的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工程建設項目)應提前發布招標計劃。
應急搶險、防災救災、防疫防控等急需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不提前發布招標計劃。
二、發布主體和內容
(一)發布主體。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是招標計劃發布的責任主體。
(二)發布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招標人名稱、項目建設內容、投資估算、擬招標內容、預計招標時間等內容。具體內容按照《貴州省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表》要求填寫(詳見附件)。
招標計劃發布內容僅作為潛在投標人提前了解招標人初步招標計劃安排的參考。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實際需求、投資金額、招標時間等以招標人最終發布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為準。
三、發布時間
招標人應在取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后第2日起,且不遲于招標公告發布前30日,通過貴州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招標計劃。招標計劃發布時長原則上應不少于30日。發布內容如有重大調整,應當及時發布招標計劃變更公告。
四、任務分工
(一)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招標計劃發布工作的指導協調;各級工業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務)、農業農村、商務、能源、廣播電視等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負責指導、督促本行業本領域招標計劃發布工作。
(二)省發展改革委要依托貴州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開設“招標計劃”發布專欄,完善招標計劃發布業務流程和系統功能,為招標人在線發布招標計劃提供技術支撐,并允許社會公眾和經營主體免費查閱招標計劃相關信息。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按照招標計劃發布的數據規范,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相關配套功能,為招標人發布招標計劃提供技術支撐。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是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提升招標投標透明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措施,能夠有效保障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招標投標活動。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抓好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落地落實。
(二)招標人要加強招標需求管理和招標方案策劃,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本通知規定規范發布招標計劃。招標人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要發揮專業優勢,協助招標人做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工作。
(三)各級項目審批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文件中引導項目建設單位嚴格落實招標計劃提前發布相關工作要求。
(四)本通知自2025年7月25日起施行。從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為招標計劃發布過渡期。過渡期內,對招標人提前發布招標計劃的時間不作要求。
(信息來源: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南通市智慧燃氣安全監管平臺二期(第二部分)項目圓滿通過驗收
下一篇:政策新聞 | 咸陽市住建局組織黨員干部赴關中監獄開展警示教育
推薦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