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行政處罰決定書
當事人:煙臺榕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70613MA3QYWYL79
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初家街道迎春大街177號潤華大廈2號樓1707
法人:劉紫瑞
2024年10月16日,由你單位施工的武漢市硚口區古田路23號項目施工現場發生1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政府批復同意的事故調查報告,你單位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未認真履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完善,未有效及時排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落實不到位,作業前未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和落實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違反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上述違法事實由武漢市硚口區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的《煙臺榕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16”一般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接到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移交事故調查報告后,本機關組織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查你單位安全生產條件,結論為不合格,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本機關向你單位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魯建罰告字〔2025〕71號),你單位簽收后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陳述、申辯。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按照《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3700000217686-2項“一般”裁量階次,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魯)JZ安許證字〔2022〕062159]30日的行政處罰。處罰期限自你單位收到本決定書,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你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平臺》標記“暫扣”狀態起計算。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6月30日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寧夏住建廳關于2025年第25批建設領域企業資質延續審核意見的公示
下一篇:[db:標題]
推薦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