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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建發〔2023〕51號
各區(含高新區,下同)、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為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市場秩序,有效遏制、打擊串通投標行為,規范招標文件編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實施意見》(川辦規〔2022〕8號),結合我市電子招標投標開展情況和相關規定,我局制定了《自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招標文件修改和補充(二)》(以下簡稱“標準招標文件”),現印發你們,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標準招標文件中,除自行填寫部分,招標人不得修改其余內容。招標人自行填寫的內容如與標準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抵觸,不一致或抵觸的內容無效。
二、招標文件模板未更新之前已開展招標工作的,以發出的招標文件為準,招標人也可以按照本通知的內容,發出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三、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法加強對招標文件編制的指導和監督,結合省、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公布的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典型事例,對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情形嚴格責令改正,切實規范招標文件編制。
特此通知。
附件:《自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招標文件修改和補充(二)》
自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
自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招標文件修改和補充(二)
一、勘察招標文件、設計招標文件、勘察設計招標文件
| 條款號 | 原內容 | 修改后內容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3 | / | 增加可由招標人自行勾選條款: □ (18)在最近一年內因弄虛作假投標或串通投標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
| 本條(12)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依據,“近三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本條(12)、(15)、(18)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為依據,“近三年”“近一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 | 投標人選擇下列兩種方式之一提交: (1)基本賬戶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投標人通過《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在線生成訂單,并以網上支付訂單方式直接從基本賬戶網上繳納。 (2)基本賬戶不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需到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開設一般結算戶,并開通網上銀行以在線生成訂單方式進行繳納。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銀行繳納; (2)投標保證金不換取收據。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至時間前到達收款銀行的名單為準。 | 投標人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投標保證金: 1、現金形式(支持同行和跨行支付) 投標人登錄《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投標系統,進入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提交頁面,自主選擇保證金收款銀行,按照系統提示完成投標保證金繳納。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形式提交;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生效時間最遲不晚于投標截止時間,且在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完成繳納的名單為準。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3.5 | 勘察招標文件: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勘察資質證書副本等材料的復印件。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掃描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勘察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或電子證照)、投標人勘察資質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掃描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勘察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 設計招標文件: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設計資質證書副本等材料的復印件。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或電子證照)、投標人設計資質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
| 勘察設計招標文件: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副本等材料的復印件。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掃描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勘察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或電子證照)、投標人勘察設計資質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掃描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勘察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
| 第三章“評標辦法”正文3.1.2 | (2)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發現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應否決該投標,并在評標報告中書面記錄,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①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標段的不同投標人電子投標文件編制時的機器碼(計算機網卡MAC地址、CPU編號和硬盤信息)均相同的〕。 ②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標人從同一投標單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上傳投標文件(開標現場上傳、解密電子投標文件的除外);b.購買電子保函或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標段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員〕。 ③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④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⑤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⑥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標人通過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購買電子保函)。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3 | / | 增加可由招標人自行勾選條款: □ (19)在最近一年內因弄虛作假投標或串通投標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
| 本條(12)、(15)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依據,“近三年”“近一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本條(12)、(14)、(15)、(19)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為依據,“近三年”“近一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 | 投標人選擇下列兩種方式之一提交: (1)基本賬戶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投標人通過《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在線生成訂單,并以網上支付訂單方式直接從基本賬戶網上繳納。 (2)基本賬戶不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需到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開設一般結算戶,并開通網上銀行以在線生成訂單方式進行繳納。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銀行繳納; (2)投標保證金不換取收據。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至時間前到達收款銀行的名單為準。 | 投標人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投標保證金: 1、現金形式(支持同行和跨行支付) 投標人登錄《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投標系統,進入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提交頁面,自主選擇保證金收款銀行,按照系統提示完成投標保證金繳納。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形式 以銀行電子保函或專業擔保公司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形式提交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投標系統申辦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形式提交;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生效時間最遲不晚于投標截止時間,且在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完成繳納的名單為準。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3.5 |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材料的掃描件。 3.5.3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的掃描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3.5.3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 第三章“評標辦法”正文3.1.2 |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發現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應否決該投標,并在評標報告中書面記錄,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①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包括但不限于:a.同一標段的不同投標人電子投標文件編制時的機器碼(計算機網卡MAC地址、CPU編號和硬盤信息)均相同的;b.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價格清單的計價軟件編號、機器碼任一條相同的〕。 ②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標人從同一投標單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上傳投標文件(開標現場上傳、解密電子投標文件的除外);b.購買電子保函或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標段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員〕。 ③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④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⑤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⑥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標人通過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購買電子保函)。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3 | / | 增加可由招標人自行勾選條款: □ (19)在最近一年內因弄虛作假投標或串通投標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
| 本條(9)、(16)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依據,“近三年”“近一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本條(9)、(15)、(16)、(19)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為依據,“近三年”“近一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 | 投標人選擇下列兩種方式之一提交: (1)基本賬戶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投標人通過《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在線生成訂單,并以網上支付訂單方式直接從基本賬戶網上繳納。 (2)基本賬戶不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需到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開設一般結算戶,并開通網上銀行以在線生成訂單方式進行繳納。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銀行繳納; (2)投標保證金不換取收據。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至時間前到達收款銀行的名單為準。 | 投標人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投標保證金: 1、現金形式(支持同行和跨行支付) 投標人登錄《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投標系統,進入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提交頁面,自主選擇保證金收款銀行,按照系統提示完成投標保證金繳納。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形式 以銀行電子保函或專業擔保公司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形式提交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投標系統申辦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形式提交;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生效時間最遲不晚于投標截止時間,且在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完成繳納的名單為準。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3.5 |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和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材料的掃描件。 |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和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
| 第三章“評標辦法”正文3.1.2 |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發現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應否決該投標,并在評標報告中書面記錄,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①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包括但不限于:a.同一標段的不同投標人電子投標文件編制時的機器碼(計算機網卡MAC地址、CPU編號和硬盤信息)均相同的;b.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價格清單的計價軟件編號、機器碼任一條相同的〕。 ②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標人從同一投標單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上傳投標文件(開標現場上傳、解密電子投標文件的除外);b.購買電子保函或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標段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員〕。 ③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④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⑤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⑥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標人通過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購買電子保函)。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3 | / | 增加可由招標人自行勾選條款: □ (20)在最近一年內因弄虛作假投標或串通投標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
| 本條(13)、(16)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依據,“近三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本條(13)、(16)、(20)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為依據,“近三年”“近一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 | 投標人選擇下列兩種方式之一提交: (1)基本賬戶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投標人通過《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在線生成訂單,并以網上支付訂單方式直接從基本賬戶網上繳納。 (2)基本賬戶不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需到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開設一般結算戶,并開通網上銀行以在線生成訂單方式進行繳納。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銀行繳納; (2)投標保證金不換取收據。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至時間前到達收款銀行的名單為準。 | 投標人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投標保證金: 1、現金形式(支持同行和跨行支付) 投標人登錄《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投標系統,進入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提交頁面,自主選擇保證金收款銀行,按照系統提示完成投標保證金繳納。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形式 以銀行電子保函或專業擔保公司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形式提交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投標系統申辦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形式提交;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生效時間最遲不晚于投標截止時間,且在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完成繳納的名單為準。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3.5 |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監理資質證書副本等材料的復印件。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監理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監理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或電子證照)、投標人監理資質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監理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監理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 第三章“評標辦法”正文3.1.2 | (2)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發現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應否決該投標,并在評標報告中書面記錄,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①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標段的不同投標人電子投標文件編制時的機器碼(計算機網卡MAC地址、CPU編號和硬盤信息)均相同的〕。 ②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標人從同一投標單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上傳投標文件(開標現場上傳、解密電子投標文件的除外);b.購買電子保函或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標段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員〕。 ③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④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⑤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⑥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標人通過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購買電子保函)。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3 | / | 增加可由招標人自行勾選條款: □ (20)在最近一年內因弄虛作假投標或串通投標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
| 本條(14)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依據,“近三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本條(14)、(17)、(20)規定的事項,應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為依據,“近三年”“近一年”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刑事判決書的出具時間起算。 |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 | 投標人選擇下列兩種方式之一提交: (1)基本賬戶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投標人通過《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在線生成訂單,并以網上支付訂單方式直接從基本賬戶網上繳納。 (2)基本賬戶不在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的,需到中國建設銀行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開設一般結算戶,并開通網上銀行以在線生成訂單方式進行繳納。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銀行繳納; (2)投標保證金不換取收據。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至時間前到達收款銀行的名單為準。 | 投標人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投標保證金: 1、現金形式(支持同行和跨行支付) 投標人登錄《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投標系統,進入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提交頁面,自主選擇保證金收款銀行,按照系統提示完成投標保證金繳納。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形式 以銀行電子保函或專業擔保公司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形式提交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投標系統申辦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 注: (1)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上任一形式提交;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合同(電子保單)生效時間最遲不晚于投標截止時間,且在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 (3)投標保證金是否繳納,以開標時在開標系統開標一覽表中提供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完成繳納的名單為準。 |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3.5 |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及其制造商(適用于代理經銷商投標的情形)資格或者資質證書副本和投標材料檢驗或認證等材料的復印件以及: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 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2)投標人為依法允許經營的事業單位的,應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的復印件。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材料進場驗收證書等的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供貨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復印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及其制造商(適用于代理經銷商投標的情形)資格或者資質證書和投標材料檢驗或認證等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以及: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按照“三證合一”或“ 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2)投標人為依法允許經營的事業單位的,應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的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材料進場驗收證書等的掃描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正在供貨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
| 第三章“評標辦法”正文3.1.2 | (2)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發現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應否決該投標,并在評標報告中書面記錄,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①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標段的不同投標人電子投標文件編制時的機器碼(計算機網卡MAC地址、CPU編號和硬盤信息)均相同的〕。 ②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標人從同一投標單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上傳投標文件(開標現場上傳、解密電子投標文件的除外);b.購買電子保函或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標段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員〕。 ③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④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⑤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⑥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標人通過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購買電子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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