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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決策部署,規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解決工薪收入群體、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等群體基本住房需求,進一步完善分層次、全覆蓋、租購并舉的住房保障體系,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安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制定依據
國務院《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國發〔2023〕14號)、住建部《關于做好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關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號)、住建部、財政部《關于做好收購存量商品房有關工作的通知》(建保〔2025〕10號)。
三、主要目的
該《管理辦法》旨在明確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籌集(建設)、配售、運營、監督管理以及群眾較為關心的申請條件、配售價格、退出原則等方面相關政策內容,進一步規范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行為,切實解決住房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階層以及本地急需的引進人才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四、相關重要問題解答
(一)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場化方式建設收購,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面向符合條件的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家庭及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配售并且實施封閉管理(不得進行除房屋按揭貸款外其他抵押,不得上市交易,可由運營公司回購)的政策性住房。
(二)該《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管理辦法》只適用于安康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籌集(建設)、出售、運營、監督管理。
(三)該《管理辦法》明確的房源籌集方式主要有哪些?
《管理辦法》明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可通過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新增劃撥用地建設、收回閑置土地建設以及其他方式進行籌集。
(四)該《管理辦法》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面積是怎么規定的?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積按照“保基本”的原則,控制套型、面積。新建項目單套住房建筑面積控制在70至120平方米;收購項目房屋面積根據市場供求關系、房地產市場發展趨勢,綜合研判決定;不得為大戶型豪宅房屋。
(五)該《管理辦法》對申請群眾的條件是怎么規定的?
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為單位,每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家庭應選取1人作為主申請人。主申請人應年滿18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以戶籍管理部門登記信息為準。申請家庭還應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
1.主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1年(含)以上或在本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1年(含)以上且申購時處于在保狀態;
2.主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擬配售項目所在地城區無自有住房且申購前1年內無自有產權住房轉移記錄,或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5平方米。
3.對于已享受過房改房、公共租賃住房、公有住房、集資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請家庭,除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外,還需按規定騰退原政策性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現有唯一住房已被鑒定為C、D級危房;
2.公共租賃住房在保家庭及已經納入輪候庫家庭;
3.烈士遺屬、傷病殘軍人等重點優撫對象;
4.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可以優先的情形。
享受各級政府人才計劃支持的高層次人才或引進人才,并經組織部門認定的人員不受戶籍時限限制。
(六)該《管理辦法》中規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嗎?
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納入鎮辦和社區管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建立和完善居住社區管理機制。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享有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公共服務權益。
(七)該《管理辦法》中規定購買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上市交易嗎?
答:配售型保障房實行封閉管理,禁止將配售型保障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經營管理單位與購房人簽訂購房協議后,按規定辦理房屋銷售合同網簽備案和權屬登記手續。不動產權證書附記信息欄記載:該房屋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進行除房屋按揭貸款外其他抵押,不得上市交易。
(八)該《管理辦法》對封閉管理是怎么規定的?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行封閉管理,封閉持有期5年,從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封閉期滿后,如需退出的,按照規定符合條件的可由經營管理單位進行回購。
(九)該《管理辦法》中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購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購房人滿足回購條件的,其持有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經營管理單位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原購買價格結合住房折舊確定,住房折舊按每年1%的折舊率予以核減(不足1年按1年計算),購房人自行裝修部分,不予計算和補償。返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余額。(計算公式:回購價格=(原購買價格)×〔1-(交付使用年限×1%)〕+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余額。)
(十)該《管理辦法》中規定騙購配售型保障房的行為如何處理?
主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騙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其房產將予以收回,按同時期同地段市場租金收取房屋使用期間占有使用費和折舊費,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注意事項
因繼承、離婚析產、法院判(裁)決等發生所有權轉移的,配售型保障房性質不變。
六、咨詢電話
業務咨詢電話:0915—3265881
0915—3336358
監督舉報電話:0915—3336268
原文鏈接:https://zjj.ankang.gov.cn/Content-2832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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