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青海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
關于恢復我省建筑市場信用主體信用評價及評價結果在招標投標中應用的通知
青建工〔2024〕428號
西寧市城鄉建設局,海東市、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招標代理、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預拌混凝土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消防檢測、造價咨詢機構,各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
為貫徹落實《青海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青建工〔2024〕303號),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我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平臺已升級搭建完成,現就恢復我省建筑市場信用評價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恢復我省建筑市場信用主體信用評價
自2025年1月1日起,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青海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青建工〔2024〕303號)開展我省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評價工作。2025年1月1日00:00起,《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暫停青海省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23〕342號)廢止。
二、信用評價結果在招投標應用的前后銜接事項
2024年12月20日00:00起,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將展示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評價結果;2024年12月31日24:00之前開評標的項目,凡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分標準中涉及“信用評價結果”的,評標時投標人的此項得分仍以滿分計;2025年1月1日00:00之后在“青海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開評標的項目,在評標時應將投標人信用評價結果作為評審事項,但招標人不得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提交“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等建筑市場信用評價截圖”,由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通過評標系統在線訪問“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查驗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等建筑市場信用評價,并以此對投標人建筑市場信用評價予以評審。
為保證信用評價結果在招標投標中使用的前后順利銜接,投標人應按照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要求判別是否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等建筑市場信用評價截圖。如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將“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等建筑市場信用評價截圖”列為投標文件“格式要求”,但投標人在投標文件并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完整,評標委員會可按照“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中投標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寫,章節不完整,主要內容缺少”規定,否決其投標。除此之外,評標委員會不得因投標人未提供“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等建筑市場信用評價截圖”為由否決投標。如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未將“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等建筑市場信用評價截圖”列為投標文件“格式要求”,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由評標委員會以在線查詢結果為準,并作為評審依據。
三、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信用評價結果
《青海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青政辦〔2024〕24號)及《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配套<青海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及監理開標評標細則>和相關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青建工〔2024〕245號)對青海省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結果在招標投標中的應用規則已明確規定,各投標人要誠實信用的應用各自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結果投標,各評標專家要按照招標文件關于青海省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的設置嚴格認真評審。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青海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來源:青海省住建廳 官網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4年12月20日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住建領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聞 | 《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實施細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薦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