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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管〔2023〕106號
黃山高新區管委會、黃山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黃山風景區管委會規土處、各縣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工作,落實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設計、施工、監理、技術服務機構的主體責任,保證建設工程消防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安徽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義
本通知所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是指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下稱主管部門)受理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后,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建設工程竣工圖紙、消防設計審查意見,對建筑物防(滅)火設施的外觀進行現場抽樣查看,通過專業儀器設備對涉及距離、高度、寬度、長度、面積、厚度、管徑等可測量的指標進行現場抽樣測量,對消防設施的功能進行抽樣測試、聯調聯試消防設施的系統功能等。其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的現場檢查參照本通知執行。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現場評定,并形成意見或者報告,作為出具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的依據。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將出具的意見或者報告及時反饋主管部門,結論應清晰、明確。
二、參加人員
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技術服務機構等相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下列人員應參加消防驗收現場評定: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消防查驗技術服務機構項目負責人。
其他相關人員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三、明確主體責任
1.建設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負首要責任;
2.設計、施工、監理、消防查驗技術服務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負主體責任;
3.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和消防查驗技術服務等單位的從業人員依法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承擔相應的個人責任;
4.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和消防查驗技術服務等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對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意見簽字確認。
四、現場評定內容
1.對建筑物防(滅)火設施的外觀進行現場抽樣查看;
2.通過專業儀器設備對涉及距離、高度、寬度、長度、面積、厚度、管徑等可測量的指標進行現場抽樣測量;
3.對消防設施的功能進行抽樣測試、聯調聯試消防設施的系統功能等;
4.現場評定以上述3 款規定的現場檢查內容為主(查看外觀;測量距離、高度、寬度、長度、面積、厚度、管徑等;測試消防設施的功能、聯調聯試消防設施的系統功能等),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產品的相關試驗、檢驗檢測報告等以及施工記錄、質量驗收記錄等資料類核查并非評定時的必要工作內容。但若評定方認為有必要時,可針對具體某一檢查子項目相應從上述各種類型的資料中任意選1份(或1份以上)進行抽查,查閱所反映的結果可作為評定判斷的依據。相關單位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作為證明文件(資料可為原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公章,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資料文件出具單位應承諾確保資料真實有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并應確保與現場實施情況相符,因資料不實所造成的責任和法律后果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資料文件出具單位相應承擔)。
五、現場評定具體項目
1.建筑類別與耐火等級;
2.總平面布局,應當包括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面、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項目;
3.平面布置,應當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設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中有位置要求場所(如兒童活動場所、展覽廳等)的設置位置等項目;
4.建筑外墻、屋面保溫和建筑外墻裝飾;
5.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應當包括裝修情況,紡織織物、木質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復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電裝置發熱情況和周圍材料的燃燒性能和防火隔熱、散熱措施,對消防設施的影響,對疏散設施的影響等項目;
6.防火分隔,應當包括防火分區,防火墻,防火門、窗,豎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項目;
7.防爆,應當包括泄壓設施,以及防靜電、防積聚、防流散等措施;
8.安全疏散,應當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門、疏散走道、避難層(間)、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等項目;
9.消防電梯;
10.消火栓系統,應當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管網、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功能等項目;
1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當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報警閥組、噴頭、系統功能等項目;
1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當包括系統形式、火災探測器的報警功能、系統功能、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設備和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等項目;
13.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防火,包括系統設置、排煙風機、管道、系統功能等項目;
14.消防電氣(消防供配電及電器裝置),應當包括消防電源、柴油發電機房、變配電房、消防配電、用電設施等項目;
15.建筑滅火器,應當包括種類、數量、配置、布置等項目;
16.泡沫滅火系統,應當包括泡沫滅火系統防護區、以及泡沫比例混合、泡沫發生裝置等項目;
17.氣體滅火系統的系統功能;
18.其他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的項目,以及帶有“嚴禁”“必須”“應”“不應”“不得”要求的非強制性條文規定的項目。
六、現場評定具體操作
1.現場評定具體操作時,“檢查項目”、“檢查子項目”、“檢查內容和方法”、“重要程度”、“要求”、“檢查部位”按附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表》執行,表中未涵蓋的,可根據建設工程實際按評定表的格式自行增加。
2.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表中:A類項是指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的內容,B類項是指國家及地方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中帶有“嚴禁”“必須”“應”“不應”“不得”要求的非強制性條文規定的內容。
七、現場評定抽樣要求
現場抽樣查看、測量、設施及系統功能測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現場抽樣的樓層(防火分區)、場所(部位)及消防設施等應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2.每個子項目的抽樣數量不少于2處,當總數不大于2處時,應全部檢查;
3.防火間距、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消防車道的設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數量應全部檢查;
4.抽查中若發現B類項1處不合格,應再抽查不少于2處,不足2處的全部抽查;
5.現場評定合格的項目應留存影像資料,影像資料應能反映抽樣數量及評定合格情況。
八、現場評定結論
消防驗收現場評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結論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一項的,結論為不合格:
1.現場評定內容符合經消防設計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
2.現場評定內容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的要求,現場評定發現A類不合格項為0處;
3.有距離、高度、寬度、長度、面積、厚度等要求的內容,其與設計圖紙標示值存在誤差時,應滿足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的要求。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沒有數值誤差特殊要求的,誤差不應超過5%且不影響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
4.現場評定內容為消防設施性能的,滿足設計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實現;
5.現場評定內容為系統功能的,系統主要功能滿足設計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實現;
6.現場評定發現B類不合格項目量累計不大于4處,并確保限期整改完成。
九、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附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表
黃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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