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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督導發現,防城港市部分路段揚塵管控不到位,部分監測站點周邊存在揚塵污染,且問題屢次整改但效果不佳。
二、責任單位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三、整改情況
我局高度重視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 (問題編號17)整改工作,積極組織有關部門認真對照《防城港市貫徹落實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中關于該問題的整改措施開展整改工作。經過有效落實大氣污染治理各項措施,市區道路路段揚塵問題得到有效改善,重點區域因未硬化和撒漏現象明顯減少,聯合執法常態化開展并長期堅持,具體措施情況如下:
整改措施一:硬化道路出入口。對北部灣大道、東灣大道和防城區環城路、218省道、防邕路及監測站點周邊道路等重點道路進行全面排查,對未硬化出入口進行分類處置,減少重點道路出入口揚塵污染。加大日常清掃保潔和灑水力度,嚴格按照道路等級執行清掃要求,強化道路清掃保潔督查。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共督促東灣大道東灣物流園段共63家商鋪、16處出入口和6家停車場場地完成硬化,硬化面積為17849平方米。
整改措施二:加大監控抓拍力度。加強24小時全時段監控渣土車途經重點道路,對存在未覆蓋嫌疑車輛的證據線索,提供給執法部門立案查處;執法部門對涉嫌違規違法線索,應按時跟進查辦。2023年以來監控抓拍了278件渣土車案件,其中派遣市城管支隊264條,防城區建管局14條;根據執法部門統計移交視頻案件,對未密閉運輸車輛已立案處罰196起,罰款共計29.2萬元。
整改措施三: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對違規違法上路的車輛“零容忍”,加強停車場和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污染執法,對在轄區內城市道路行駛的車輛輪胎帶泥駛入城市道路、沿途拋撒雜物、傾倒建筑(生活)垃圾以及未辦理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上路等違法行為進行嚴管重罰。2023年城管執法聯合交警、交通等部門在防城區環城路開展聯合執法50余次,共檢查過往車輛2800臺,發放《溫馨告知書》164份,制作宣傳警示牌匾3塊;現場整改輕微違法行為468起;現場立案查處未密閉運輸行為25起,罰款共計5萬元,處理車輛帶泥行駛污染道路行為9起,罰款3.49萬元;亂倒生活垃圾共2起,共罰款1000元。
整改措施四:加強部門協調。督促道路維護部門加大重點道路巡查力度,發現道路路口及設施破損的,及時通知市、區兩級相關責任單位及路口管理單位,限期整改,避免因道路及設施破損引發揚塵污染。一是2023年以來巡查發現1267處道路破損,派給相關責任單位1267件,其中處理了752件,正在辦理515件;二是市管市政設施維修,截止2023年12月底投入約800余萬元對管轄范圍內的市政設施進行了維修加固,修補瀝青路面12723.78平方米,鋪裝、翻鋪透水磚、盲道磚、大理石磚等12282.24平方米,安裝、維修路緣石2542.3米 ,安裝、維修隔離欄1160.6米,安裝、維修樹池石494.8米,完成仿木棧道520米,鋪植馬尼拉草皮491.78平方米,實現按時按質完成市政設施維護任務。市政設施處置限時修復率達100%;應急處置完成監控指揮中心派遣案件1807個。
整改措施五:建立道路揚塵長效管理機制。督促指導城區在環城路等進城路口設置聯合執法點,加強運輸車輛撒漏污染路面管控。嚴格落實環衛考評機制,平時考核與月度考核相結合,引導存在揚塵問題的考核街道及時整改。2023年下半年針對環城東路過往車輛超高拋灑泄露渣土沙石等違法現象進行整治,累計檢查過往運輸車輛711輛,現場責令整改127輛。嚴格落實環衛考評機制,全年共印發12份環衛月報,向責任單位發出10份環衛督查函。
四、核驗情況
2024年2月19日,我單位已組織相關單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涉及本單位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17)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小組認為,該問題各項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整改目標已達成、整改臺賬已全面具體,一致同意通過驗收。該問題已通過市級牽頭整改單位的核查驗收,并經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同意驗收銷號備案。
公示期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于2025年1月3日前實名反映,監督電話:0770-2880217。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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